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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37 点击数:558


.蔡琰:即蔡文姬,东汉蔡邕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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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35 点击数:576


班昭:汉 班固,班超之妹。>>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34 点击数:798


杨玉环


唐朝开元年间,有一美貌女儿叫杨玉环,被选进宫来。杨玉环进宫后,思念家乡。一天,她到花园赏花散心,看见盛开的牡丹、月季......想自己被关在宫内,虚度青春,不胜叹息,对着盛开的花说:“花呀,花呀!你年年岁岁还有盛开之时,我什么时候才 有出头之日?”声泪俱下,她刚一摸花。花瓣立即收缩,绿叶卷起低下。哪想到,她摸的是含羞草。这时,被一宫娥看见。宫娥到处说,杨玉环和花比美,花儿都含羞低下了头。“羞花”称号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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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33 点击数:447


昭君
汉元帝在位期间,南北交兵,边界不得安静。汉元帝为安抚北匈奴,选昭君与单于结成姻缘,以保两国永远和好。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昭君告别了故土,登程北去。一路上,马嘶雁鸣,撕裂她的心肝;悲切之感,使她心绪难平。她在坐骑之上,拨动琴弦,奏起悲壮的离别之曲。南飞的大雁听到这悦耳的琴声,看到骑在马上的这个美丽女子,忘记摆动翅膀,跌落地下。从此,昭君就得来“落雁” 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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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31 点击数:510


貂婵


三国时汉献帝的大臣司徒王允的歌*貂婵在后花园拜月时,忽然轻风吹来,一块浮云将那皎洁的明月遮住。这时正好王允瞧见。王允为宣扬他的养女长得如何漂亮,逢人就说,我的女儿和月亮比美,月亮比不过,赶紧躲在云彩后面,因此,貂婵也就被人们称为“闭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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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8:00 点击数:640


春秋战国时期,越国有一个叫西施的,是个浣纱的女子,五官端正,粉面桃花,相貌过人。她在河边浣纱时,清彻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使他显得更加美丽,这时,鱼儿看见她的倒影,忘记了游水,渐渐地沉到河底。从此,西施这个“沉鱼”的代称,在附近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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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7:58 点击数:630


唐琬:陆游表妹兼妻子。
代表作: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意缄心事,独语斜难。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妆欢。瞒、瞒、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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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5 17:55 点击数:467


1.【西施】

出生诸暨浦阳江,
东面金鸡山下郑家。
外祖母姓施,
住在江的西面苎萝村。
西施寄住在外祖母家,
幼时常在江边浣纱。
至今苎萝山下江边石上,
还有王羲之写的“浣纱”两字。



2.【杨玉环】

先嫁儿子后服侍老子,
似乎都很幸福,
但终为君王所负。
虽然改嫁玄宗为妃后备受恩宠,
有“后宫粉黛无颜色,
三千宠爱在一身”之说。
可惜好景不长,
安史之乱爆发后,
玄宗迫于压力,
在马嵬坡赐玉环自缢。
一代红颜,香消玉陨。



3.【王昭君】

汉朝欲与匈奴联姻,
王昭君自愿去匈奴和亲。
后在元帝的主持下,
嫁与呼韩邪单于为妻,
随单于定居匈奴,
成为汉匈的和平大使,
为两国交流作出了极大贡献。
王昭君成了民族团结的象征。



4.【貂禅】

空有倾国之貌,
命似飘萍无依。
妾本有情,怎奈无缘。
春花秋月随风逝,
多情自古空余恨。



5.【陈圆圆】

明清之际常州武进人,
本姓邢,名沅,字畹芬,
为苏州名妓,
善歌舞,
吴三桂纳为妾。
晚年为女道士,
改名寂静,字玉庵。



6.【花蕊夫人】

青城(四川灌县西)人,
徐国璋的女儿,
貌美如花蕊,
故封为“花蕊夫人”。
精通诗词,
以才貌兼备而得专宠,
被蜀主昶封为慧妃。
宋太祖听说花蕊夫人能诗,
传令吟咏,
花蕊夫人写下《口答宋太祖》:
君王城上竖降旗,
妾在深宫那得知。
十四万人齐解甲,
宁无一个是男儿。



7.【萧皇后】

历史上风流一时,
迷君倾国的红颜不少,
象萧皇后数经改朝换代,
总伴君王之侧却不多见。
萧皇后是南朝梁明帝女儿,
天保二十年生于后梁国都江陵。
天生丽质,娇媚迷人,
至于说她美到什么程度,
绝不是语言可以描述……



8.【卓文君】

西汉才女大富商卓王孙女儿,
美丽聪明,精弹琴,善诗文,
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才女,
不幸年轻守寡,住在娘家。
著名的文学家司马相如,
被县令王吉邀请,
同到卓王孙家做客。
酒宴上,相如被邀弹琴,
文君素来爱慕相如的才名,
加之喜爱音乐,善解琴音,
到堂上帘后偷听相如弹琴。
相如看到帘后的鬓影钗光,
估计文君在内,
于是奏了一曲《凤求凰》,
表达自己对文君爱慕之心……



9.【赵飞燕】

赵飞燕原名宜生,
是汉代著名的舞蹈家,
舞姿轻盈如燕飞凤舞,
故人们称其为“飞燕”。
她天赋极高,
学得一手好琴艺,
舞姿更是出众,
一时名满长安。



10.【香妃】

香妃的故事历来非常迷人,
传说她:玉容未近芳香袭人,
不是花香也不是粉香,
别有一种奇芳异馥沁人心脾,
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王妃。
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
将军兆惠生擒香妃送与乾隆,
但香妃心怀
“国破家亡情愿一死”之志,
始终不从乾隆,
最后被太后赐死,
将其运回家乡安葬,
故新疆喀什有香妃墓。>>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55 点击数:475


人鱼与白雪公主
 

一生中最中意的两个童话,便只有海的女儿与白雪公主,它们总是那样的迷人,那样的凄美。而心中总是会有默默的期盼:“如果,我能是其中之一,那该多好……”

“起床了!小浪!上学要迟到了!”无风在床边用力地推着我,给我的感觉如果再不起床的话,他很可能会给我一罐杀虫剂。

“别吵啊!我再睡一下啦!”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头,不想理他。

十分钟后,我已坐在了饭桌上,开始啃我的面包——结果还是被他拉起来了(至于方法,保密)。

无风是我姨妈领养的,后来姨妈死了之后就住到了我家,不过他这辈子休想让我叫他哥哥。千万别被他善良又酷酷的样子骗到,如果无利可图,他绝对不会好心的每天准时叫我起床。大概是由于我太贪恋那张铺着小熊床单的可爱小床了吧,我爸居然说出:“有谁能让她按时起床一年,我就给他4000块!”这种气死人的话。而在我好心地帮他赶走了四位想赚他钱的保姆之后,居然连老哥——不,无风都出马了!而且把我制得服服帖帖的!

天呐!我可爱的床啊!难道真的应了我们的名字:有“无风”,不“起浪”吗?

“起浪!”小泉跑过来尖叫:“厉害!你已经有两个月没迟到了!你老哥还真有办法!”

“你还说?那个死无风,臭无风……”想了很久,才发现原来我脑子里骂人的词汇只限于这两个,失败!“害我不能睡觉的人,都是我的敌人,我早晚要整死他!”

说归说,无风的“聪明才智”真的是无人能及,偏偏我想尽了办法也整不到他,还被他害的得了个全勤奖!4000块呀!只好找时间让他请客,好还我一个公道了。

这些年,我和无风都是这样过的,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弄得邻居和家人都快受不了了。不过虽然我们看起来很像冤家,彼此之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珍惜与默契。每天晚上,我帮他回那些成堆的情书,他就帮我做数学作业。我帮他写论文的时候,他帮我准备考试作弊稿……(什么和什么呀?)在某种意义上,我其实早就认定,无风永远只属于我了,永远……

然而过了不久,我就听说他准备结婚的消息了,而且是和我的好朋友喻雷。

心中的那种莫名其妙的刺痛感让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栽到那种无聊的爱情游戏之中了呢!而且是一个很没有新意的,那种青梅竹马的故事。或许是从来没有怀疑过无风会从我身边离开吧,也从来没有将自己放入故事之中,所以第一次的感觉总是很痛苦的。第一夜的失眠,也害我第一次在没有人叫我的情况下自己爬了起来。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在害怕,因为我每一次闭上眼睛,总是会看到无风最幸福的笑容,那个从来没有对我露出过的笑容。

“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你说你今天自己起床的?!”小泉再一次尖叫了,望着他那一张有一点欠扁的脸,我努力地安慰自己说这张脸在乌鸦界已经算是长得很漂亮的了,打坏了就不好了。

“懒得和你说。喂,下午帮我去礼品店买点东西,那家伙要结婚了,我要送点礼物。”心中又是无来由的一阵刺痛,然后故做潇洒的走进了教室。

“你真的不介意他结婚的事?”小泉突然问。

“他结婚干我什么事?那种哥哥不要也罢,何况我从来没承认他是我哥。”我确实从来没有承认过,因为对我来说,他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哥哥。

“那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又一句吓死人不偿命的话。

我的嘴巴张了好半天才回过神:“别开玩笑好不好?突然说这种话会吓死人的!”

“谁和你开玩笑了?”他有点气了:“我早就喜欢你了。我本来以为你喜欢你老哥,现在他要结婚了,你都不生气,说明我估计错误。我当然要开始追你了!”

什么跟什么呀?我听得一个头两个大,但心中却一直闪着那句话:“无风要结婚了……”

“你真的喜欢我?”哪有人用这么直接的方式表白的?

“对。”

我晕了。但那个时候,我却在想,或许他说的没错,无风要结婚是事实,我也应该为自己打算一下了,而从小到大对我最好的男生除了他,就只有小泉(虽然我十分地受不了他的高分贝的声音和有点欠奏的笑容)。人洒脱是一回事,喜欢上一个人又是一回事,我是暂时是无法爱上无风以外的人了。而且我真的害怕自己会克制不住去破坏他和雷之间的感情,因为很清楚,我爱上他,已经不是一个短时间内的事。还有,我也希望他放心的走开,不要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牵肠挂肚(他会吗?)。

“好吧,你就先当我男朋友吧,不过是试用期。”一对男女朋友就这么定下来了(拍手欢迎)。

我并不是有意欺瞒小泉,只是我想人们都说感情可以靠时间来培养的,既然我暂时不可能爱上除了无风之外的任何人,或许很多年以后,自己会爱上小泉呢!不过这连我自己都不报希望,至少,我应该很快就能忘记无风吧,忘记我的好哥哥。

一直到我告诉无风,泉成了我的男朋友的时候,我也是笑着的,而他,也在笑着为我祝贺。

或许,越想要忘记的,却记得越牢,这就是人类的天性吧。

那段时间,我一直很积极的为无风筹备婚礼,帮雷设计礼服,一切都是天经地义——以无风的好妹妹,雷的好朋友的名义。甚至连他们的结婚戒指都是由我亲自挑选的,每一件事,都那样的认真,因为我一直是以自己是新娘的心情在办着一切,虽然明知,那一切都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我只是那个喜欢上王子却无法说出口的人鱼,即使到最后化做了泡沫,王子也不会记起。

那一晚,雷给我打电话来了,甜蜜的述说着她和无风的事,还要我帮她拿主意,要怎么浪漫,要怎么完美。我说:“你是他的白雪公主,他就是你的王子,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然会很幸福啦,王子就拜托给你了。”

挂上电话的那一刻,忍耐了好久的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我对自己说:“人鱼的角色不是你一直喜欢的吗?王子和邻国公主的婚姻,一定会很幸福的吧。”可是那一刻,我却比痛恨任何人,更痛恨自己,和那个化作了泡沫的人鱼,因为,我爱无风呀!根本就无法忘记!根本就不会再有幸福。

婚礼的前一天,我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喝可乐(未成年人不得喝酒),提前庆祝自己的幸福即将化做泡沫。结果小泉跑来了,“干什么不开心?”

“没有啊,你没看见我在庆祝吗?”

“庆祝什么?”

“庆祝自己明天就会少了一个敌人了。”

沉默了,我第一次看到小泉那种认真的表情。他突然板过我的脸,对我大吼:“别傻了,你和无风从来就不曾是敌人,甚至早已不只是可以共享玩具和零食的朋友了,你们可以分享彼此的感情,彼此的喜乐,这还不够吗?”

“我们是什么关系干你什么事?那你说我们是什么?是兄妹吗?我才不要当那个笨蛋的妹……”

“你爱他吗?”我的话突然被打断了,被小泉用那最轻,却又可以让我听得足够清楚的声音。

我一向都很坚强,这是我最好的防卫与武器,可是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不爱”这两个字,却也说不出“爱”,然后,泪滑下了,我就靠在小泉的身上,哭了个够本,好象要把我十几年积存下来的泪水全部用完一样。

“对不起,我爱他,真的好爱他。”这是我最后对小泉说的话:“我不是故意骗你的。”

“你终于说出来了。”小泉给人的感觉反而像是松了一口气,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也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偷听的人影。“拿去吧!”他递给我一张票。

“什么东西?”

“旅行机票,他们结婚那一天的,那场婚礼你还是别参加的好,免得你到时候晕了,他们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小泉调笑的目光中有一丝不舍:“别说对不起,别说谢谢,也别露出那种肉麻的表情,那可不像起浪了。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我点了点头,接过票,收下了。我真的没有勇气去参加那个美丽的仪式,即使,我是多么的希望参加,希望看到无风穿礼服的样子,可是,我却无法忍受穿着婚纱的新娘不是自己。

时间飞逝,终于到了婚礼的当天,也就是美人鱼应该化为泡沫的日子了。我想,今天的雷,一定如白雪公主一样的美丽吧,而无风就会以王子的身份轻轻地温着她的唇,发誓会永远爱着她。只是,我永远也做不了王子生命中的公主。没有时间,也没有勇气去看了。匆匆地送了一张卡片当作贺礼,上面只写了一句话:“人鱼已经化做了泡沫,只希望王子与公主能够幸福。”

教堂的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我坐在候机厅。

可笑的是,一直到我走过安全门之后,甚至还向来的方向回头了三次,甚至还有一种期待,希望他会如故事中的男主角那样追来机场!

30分钟之后,我登机了,我知道,我的幸福也结束了。可是我一生也想不到的是,当我走到了座位前的时候,我发现,那件由我亲自挑选,亲自设计的婚纱竟然就放在我的面前,放在我的座位上!惊奇地走过去之后,却被身后的某个人抱住了,那种,我一直很熟悉的味道。

“笨人鱼,你不是化作泡沫了吗?还愣在这里干什么?”

是无风!心中一切的悲伤与喜悦都涌了出来,好想抓住他的手,就这样,一口气告诉他自己的感情,可是还不行,我必须要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可以对不起雷……

“你来这里干什么?雷呢?还有这婚纱是怎么回事?”我故作冷静的问着,不敢让自己泄露半点心思。

“雷?她又不是我的白雪公主,又如何能穿上我的婚纱呢?我来这里,只是来找我的公主啊。”温柔的声音,那真的是无风吗?那他的话是什么意思?雷不是公主?那是不是表示……我仍然有希望呢?不,不对,他应该是在和雷结婚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急了,完全弄不清楚状况。

“我的白雪公主只有你呀,小傻瓜,这一生,除了你,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人了。这件婚纱也只有你能穿。”他对上我的眼睛,他的眼中只有真诚。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喜欢我,我只是人鱼而已呀,永远也做不了公主。”温柔的重创,本以为我会马上晕过去,可是头脑却十分的清醒。“那雷呢?她怎么办?你逃婚?”

“不是啦,整个婚礼都只是你朋友小泉设计的而已,为了逼我们承认心中的感情,除了你之外,不会有人收到请贴的。昨天如果不是被他约到咖啡店,听到了你的心声的话,我想我真的要永远的离开你了。”

“离开?为什么?”本以为已经比较清楚事情的始末了,也就是简单一句话:“我被耍了。”可是一听到他最后一句话心中的石头再一次被提了起来。

“我找到我亲生的妈妈了,她说要带我回新加坡定居,问我愿不愿意。”我想那个时候,我真的受伤了,而且伤得不轻。他什么意思?先向我表白,然后又要离开我?“于是我只想确定你的心,然后再决定自己的去留。可是现在,我已经决定了:从今开始,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了。我会永远留在你的身边,永远不会再走,任何人也不能让我离开了!”

心,一点一点的软化,泪,缓缓地流出,我甚至来不及气他的捉弄。已被他突如其来的表白弄得无力思考。我爱他,这我早已知道;可我现在,却知道他也爱我。王子告诉了人鱼,永远不会离开,王子告诉了人鱼,他爱她。可能吗?这不是梦吗?

“你爱我吗?”无风柔声的问我。

“爱。”我点头:“我好爱你,真的好爱你。”突然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化作了泡沫的人鱼,而是王子身边的白雪公主了呢。我可以告诉他,我爱他,可以靠在他的身边了呢。

“那好,我等你长大,然后,你要穿上这件婚纱呀!你其实,本来就是为自己设计的吧?”他又开始取笑我了。

“才不是,不过呢,”对上他的眼,我知道自己脸红了:“我偷偷的想过。”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那婚礼怎么办?准备了这么久,又办了这么多桌酒席!”

“这个吗……”他神秘的一笑,“准备好看戏吧!我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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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48 点击数:406


蓝色手机的爱情故事

  love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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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
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
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
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
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
,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
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
。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
,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
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
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
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
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
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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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45 点击数:366


结了婚的女人

 

    贾跃每次面对妻子的时候,总感到一份莫名的压抑袭来。不管是在家中还是偶而参加亲朋或者单位的宴请,只要妻子在场,他就能感受到。好像有什么把柄,“小辫子”被妻子揪在手里,使他不得不对她敬而远之,在某些方面作出妥协。起初并不那么明显,随着时间的拉长和空间的缩小,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好比站在乌云密布的海滩,沉闷的暴风雨降临前的低气压逼得他透不过气来。
其实,贾跃自个儿明白,他没有。从他同妻子相识并结婚成家至今,他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妻子和有负于这个家声誉的举措。而他又实在指不出妻子有什么不是的地方。她把他俩的小巢料理得井井有条,每次都是妻子做好饭等他回家一起吃,饭后照例是妻子收拾残肴,他品茶看电视。对于这么舒适的生活,他贾跃没有理由感到不满足。再说夫妻关系,俩人从来没拌过一句嘴,谁也没对谁动过一根手指头。俩人都善于隐藏感情,即便是在妻子最需要他的时候,她也不会直接同他讲,可能换一件新式的睡衣,或者早早地打开鸭绒被,他就心领神会。
如果一定要说缺陷,那就是他俩结婚5年了,妻子一直没有怀孕,可这不是他俩早就商定好的吗?
也许太完美吧,才是最大的缺陷!
“贾科长,下班了!”一阵风裹着一句话从门口掠过。
娄亚男是省社科院下属研究所的研究员,名字叫亚男,可比起男子一点也不逊色。她和贾跃高中同学,只不过那时候,彼此之间谁也没注意到谁。大学时虽不同系,却在同一所校园里,故事就是在校园里发生的,再精确一点,是大三的时候。
女生当中,娄亚男的排名是靠近前几位的,但她175厘米的个头和常常是一身运动服的打扮,使得不少她的爱慕者望而却步。而贾跃则是在阅遍了众多“林黛玉”似的娇娇女之后,才将眼光定格在“老同学”身上,被她身上一种唯我独尊的气质所吸引,一段时间的观望以后,便展开猛烈的攻击,并最终取得胜利。这是过时的话。
娄亚男的内心世界其实并不像她外表装束那么简单,她情感丰富细腻,只是结了婚以后,才把这一“特长”转移到工作中,并且略有建树,因而也颇得领导赏识。
她对贾跃的看法只能用过去式表示,曾经热烈过,即使是现在也不冷漠。尽管她不是随遇而安的女人,她的血液里流动着一股躁动,但被她用成年人的意志死死压住,这股激情才不能到处乱窜。“都是结过婚的女人了!”娄亚男不信命却不得不听命的安排。她刻意经营自己的安乐窝,对目前的生活也很满意,因此,她那颗充满少女期冀的梦幻心房,再也没有对谁打开过。
到家了,贾跃不得不站在妻子跟前,他比她高出6个厘米,可他还是觉得气短。饭桌上,贾跃与娄亚男面对面地坐着吃饭。对着妻子,他经常有被剥光了衣服,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感觉。妻子肆无忌惮的目光在他的肌骨上游来游去,有时可以渗透五脏六腑,翻阅着他心里的那本“小九九”,而他却无以应付。
“难道因为我们是同学?”不错,每次同学聚会,他们夫妻俩总是被树为青梅竹马的夫妻典范。会不会就是因为同学,才使自己在妻子面前失去神秘感呢?可能正是知根知底,贾跃把心心相印理解成知根知底。“可能正是知根知底,才使我在妻子面前感到无所适从,无处藏身。”她了解他的全部,而他呢,对妻子又了解多少?有时候躺在一张床上还感到陌生。
“不会是自己得了病吧?”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掉了。“有病领导还能让我当科长?”
“难道是生活太平淡?”贾跃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真的太平淡?不,不是这样的。夫妻俩每天都准点上班,准点下班,饭后一起外出散步,要不就依偎在一张沙发上看电视。即使参加聚会两人从来都是一起到场,这还能说平淡?标准的夫唱妇随的甜蜜生活。何况他们每星期还有两次“娱乐节目”,这可是联系婚姻与家庭的纽带,也能说平淡?可,这不是平淡又是什么呢?什么事情都按部就班,就像事先输入程序的机器人,他们俩只要照着做就行了。连做爱的姿势都是“规定动作”,从不走样。他们的生活就像桌上这盆忘记撒盐的紫菜猪肝汤,再鲜也是淡。这就是造成贾跃脑子里有千万种离奇想法的直接原因。
哲人说误会使男人与女人走到一起,却又因为了解而分手。“难道这就是合久必分的道理?”贾跃端着碗痴痴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妻子。
吃完饭,贾跃抢着要洗碗,娄亚男不咸不淡地说了句“我来吧”,贾跃只好放下已端起的碟子,擦擦手坐到沙发上看报纸。
娄亚男站在洗碗池旁,漫不经心地用洗洁球沾些洗洁精在碟子上蹭来蹭去,心思早被上午的一个电话占据了。
电话是一个新分来的女实习生帮她接的。
“老师,您电话!”漂亮的女实习生轻轻地走过来,又附在娄亚男耳边神叨叨的:
“是个男的。”
“男的”,娄亚男在心底打了个问号。她不知道贾跃这时候找她有什么事,居然把电话打到她的工作室。
“喂,您好!”娄亚男不紧不慢地拿起听筒。
“是,是——亚男吗?”听筒里传来一个既让她陌生又让她曾经熟悉的磁性声音。
“亚男,是你吗,我是皓明啊,苏皓明!”急切表白声通过扬声片一直传到娄亚男心坎。
娄亚男怎么会忘记“苏皓明”这三个字呢。拥有这个名字的男人曾经给予她非常快乐的时光,但也曾令她痛苦地失去自我,对他的印象娄亚男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一个女人又怎能忘记她的初恋情人?
娄亚男悄无声息地放下听筒,若无其事地回到显微镜旁,重新更换一块试片。可她的手明明在发颤,显然,刚才的电话已使她心神不宁。
贾跃半依在沙发上,举着当天的日报,大脑已进入另一种状态。
他在想怎样给自己制造一种乐趣,是的,乐趣。对他来说很必要。贾跃眯上眼假寐,最好能像电视里常演的那样,在某个场合,他邂逅了一位漂亮的女孩,他依靠男人的风度博取女孩的欢心,然后同她频频在咖啡厅,或者儿童乐园约会,要不就像书中的某个情节,办公室的一个女大学生悄悄暗恋他,听他倾诉他和妻子婚姻的不幸、工作上的烦恼,最后不仅替他分忧、出主意,还能以身相许。这样一来,他贾跃就有了婚外情。婚外情?!贾跃被自己突然冒出的字眼惊吓了。
贾跃偷偷地瞄了一眼妻子。娄亚男安详地端坐在另一只沙发上,有一针没一针地织着毛衣。最近她刚学会一套针法,手中的毛衣也是她预备给贾跃织的,从她的动作上看,显然还不是很熟练,但真正影响工艺质量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去赴这个约会,苏皓明约她在“红房子”酒吧见面。
贾跃打了个哈欠,顺势躺在沙发上小眯一会,老习惯。其实他的工作也不是很累,一杯茶、一张报纸、一支笔,就可以过到礼拜六。娄亚男放下毛衣针,换了鞋。上班时间到了。
一下午基本上没什么事。俩人都准时回到家。一个淘米,一个洗菜。做饭、吃饭、洗锅、刷碗,然后各行其是。
新闻联播播出序曲的时候,娄亚男已换上外出的衣服:一套浅花竖条的呢料套裙。
“晚上所里加班,可能回来晚一些,就不用等我了。”贾跃大概没听清楚,对妻子露出疑惑的目光。娄亚男只好又重复了一遍。
“好的,路上注意安全。”这次贾跃不仅听明白了,还叮嘱了一句。
娄亚男一走,三室一厅的房子空剩下他一人。贾跃无可奈何地按着遥控器,终于按捺不住,“啪”的关掉电视,起身从衣架上取下皮衣也出了门。
啊!街上的空气多新鲜。
来来往往的俊男俏女穿行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闪烁不停的霓虹灯照在他们脸上,使原本呆滞的脸庞看上去有些活泼,眼神更是流光溢彩。街上美女如云,灯光照在她们的秀发上,平添一柔和的光晕,也增添了几许妩媚。“这一切是多么的赏心悦目。”
贾跃盲目地跳上一辆电车,车厢内并不拥挤,但座位没有了。贾跃一只手吊着扶杆,站在他前面的是个女孩,一头瀑布般乌黑秀发倾泻直下,在发梢处卷了个卷,头发间散发着浓郁的“伊卡璐”洗发水味道。女孩穿一套皮裙,身材勾勒得一清二楚,尽管贾跃站在她的后面,但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女孩姣好面容上的笑靥。
贾跃不由自主拿女孩同妻子相比。怎么说呢,女孩身上散发着年轻人的朝气,也多了一些胭脂味,而娄亚男是从来不施粉黛的,而且由于一直未生育,所以身体还是保养得那么好,更蕴藏着一份少妇特有的魅力。上述观点也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给自己妻子的鉴定。可惜,紧接着贾跃看到女孩一双纤手搭在一个披着长发的男人肩上,贾跃确定这头发盖过衣领的“人”是个男人,是因为那个“人”刚好把头抑起来望着女孩,突出很壮实的喉结,和额头上的一小撮红毛,“怎么能让女孩站着,他坐着呢?”贾跃心里有些愤愤不平,但他不得不承认那的确是一副标致的男性面孔。
“这世道!”贾跃咕哝了一句,很快便在下一站跳下电车。
贾跃跳下电车的一刹那,恋恋不舍地又把目光投向车厢内的女孩,女孩竟然也勾勾地望着他。令贾跃怦然心跳跟着就有些后悔,“下车这么早”,说不定他所期待的艳遇就在此刻诞生了,但一想到女孩边上坐着男人,贾跃打了个寒颤。
其实,贾跃年青的时候也很火爆。他是系篮球队的中锋,又是校足球队的守门员,特别是追娄亚男那一段时间,几乎想尽了一切主意,天天守候在她上课的必经之路,隔三差五的给她送花,在图书馆帮她找位子,高价买音乐会的门票请她,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贾跃也不敢相信,年轻时他曾这么“酷”。
“什么都是婚后才改变的!”
贾跃决定往回走。路过一家叫“红房子”的酒吧,他停了下来。这里贾跃非常熟悉。同娄亚男恋爱的那阵,这地方是“根据地”,即使婚后,他和娄亚男也偶尔抽空来坐坐。他打算进去但在门外碰上了意外,一个衣服褴褛的卖花姑娘拉住他,央求他买下手中的玫瑰,还同贾跃拉拉扯扯,引起路人侧目相看,贾跃不愿与她纠缠无奈中只好掏出10元钱买下了这枝掉了叶的玫瑰,可贾跃的兴致已完全被破坏了,他扫兴地朝家的方向走去。然而“红房子”酒吧内,贾跃的妻子娄亚男并不像她说的那样去所里加班,而是端坐在酒吧内,面对的是她昔日的情人苏皓明。
重逢的喜悦在娄亚男脸上已荡然无存,她不像刚刚见到苏皓明那样,表现得难以自控。娄亚男觉得有些话是必须当面讲清楚的好,拖,对谁也是不负责的表现,因此,经过一下午的思想斗争,她决定赴约,两人都沉浸在柔和的乐曲声中,或者说是共同追忆曾经属于他俩的那段时光。
一个男人只要有健康的外表,再加上智慧型的头脑,可以俘虏任何年轻女孩,这也许就是对付爱情的最佳武器,苏皓明恰恰两样俱全。
该怎样继续呢?是娄亚男先屈服于苏皓明,还是苏皓明主动发起进攻,现在看来并不重要,如果不是娄亚男无意中发现苏皓明在请她吃冰激凌的同时,还同另一个系的女孩保持关系的话,无疑,贾跃今天的位置无论如何也坐不上。
那一次,真的伤透了娄亚男的心。尽管苏皓明百般解释与那个女生只剩下“同学”关系,但一只受了伤的母狮,要怎样才能使它相信猎人的枪管里没有装子弹呢?受了箭伤的娄亚男离开了苏皓明。
这是娄亚男的初恋,而初恋往往是最纯洁的,这种纯洁一旦被沾上污点,怎么洗也去不掉心理上的斑痕。这时贾跃出现了,心高气傲的娄亚男几乎是报复性地很快同贾跃粘在一起,两人形影不离。
贾跃当时也是“除却巫山不是云”,迷了心窍,百般迁就娄亚男。隆冬腊月,娄亚男要吃雪糕,贾跃冒着生命危险,翻过插满玻璃片的围墙,抱回一大摞;七月酷暑,娄亚男想吃火锅,贾跃骑着借来的单车,驮着娄亚男踏遍了整个“石头城”才找到一家。那晚,两人一直涮完了第十盘羊肉片才回校。第二天,贾跃满嘴起泡却赢得了娄亚男的芳心。
事实上,娄亚男最初同贾跃在一起时心里仍盼望苏皓明的出现,她暗暗告诉自己,只要苏皓明一道歉,她马上就原谅他,可是,苏皓明还是姗姗来迟。
酒吧里的灯光有些昏暗,但并不影响情人低低细语,苏皓明两手痉摩地交织在一起,痛苦地说:
“我们的关系真的无法再恢复吗?”
“我们——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关系,”可惜苏皓明没有体会到娄亚男说这话时的艰难,“如果有、那也是……也是同学关系。”
“那我这几年在深圳埋头苦干究竟为了谁?”苏皓明提高了声调,转而又低下来,温柔地说:“难道你忘了我们的爱情,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还有你,你笑起来那么甜,那么美……”他还在固执地企图通过回忆唤起娄亚男沉睡的心。
娄亚男还是低着眉,盯着桌子上的蜡烛缓缓地说:“爱情,爱情就像这杯咖啡,热的时候你不喝,还用调匙搅来搅去。结果呢?冷了,你才想起来这原来是要喝的,”娄亚男有些自嘲和哀怨,“就当是一场梦吧,梦醒了,我也醒了。”
苏皓明颓丧地靠在火车座的后背,“一点挽回的机会也没有?”他还不死心。
“没有。一点也没有,”娄亚男以坚决的口气回答。
蜡烛的火焰在他们之间急速闪跳,由于燃烧时有水分,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听在两人耳里,无异于大海的咆哮。
苏皓明伸手想抓住娄亚男端咖啡的手,娄亚男敏感地一缩,咖啡汁溅到台布上,苏皓明尴尬地抬起头,连声说对不起。
娄亚男拿起坤包,站起身,面无表情地对苏皓明说:
“如果没有其它事,我先走了,我丈夫还在家等我。”她把“家”讲得很重。
娄亚男从外面带上“红房子”酒吧的堂门,便无力地瘫靠在门壁上,任凭泪水止不住地顺着脸颊往下流,砸在脚面上,好半天,才掏出纸巾擦了擦,艰难地拦住一辆“的士”车,车载着她走了。
贾跃几乎是同时和妻子踏进电梯,两人不免一怔。
电梯内,贾跃有些力不从心地看着妻子。娄亚男注意到贾跃手中里捏着的红玫瑰,死死地盯着,然后毫不犹豫地一把夺过来,死命地抵在心口部位,眼泪又一次夺眶而出,然后如释重负地扑在贾跃肩上失声痛哭,贾跃对妻子突如其来的举动很是惊讶,他一边抚摸着妻子的秀发,一边思忖,原来,结了婚的人也很容易满足。
电梯门早已打开,两张嘴唇胶合在一起,旁若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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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42 点击数:378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聪慧,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两人中规中矩地相识了一年多,眼看谈婚论嫁就要摆上议事日程,忽然间,女友提出分手。

  “为什么?”他一遍遍地问,好奇大于生气,“你究竟对我什么不满意?工作、学历还是家庭?或者是我的处世态度和生活作风有什么问题?”“都不是。”女友说,“只是因为那张照片。”他的心不禁一颤。

  那是一张极普通的照片。是他与一位女学生的合影。他常去一家成人进修学院讲课,每次讲课时,那个女学生都会坐在教室的最前排,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下课了就给他端一杯水,然后和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聊东聊西。他对她印象不错,和她在一起时也挺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她端水给你时,你有什么感觉?”女友追问。“学生给老师端水不是很正常吗?”“那她盯着你看时呢?”“也很自然啊。老师怎么能怕学生看。”“那我盯你看看试试。”女友道。然后便死死地盯住他。有几分试探,又有几分认真。“开什么玩笑。”他却觉得浑身不自在了,忙拿话题岔开。不久,就出现了那张照片。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时,一位同学不知怎地随身带了一架相机,还剩下几张胶卷没拍完,便对着同学们胡乱抓拍,忽然看见他正和她说着什么,便顺手给拍了下来。不过拍得实在是不错:他和她的脸挨得很近,额头几乎抵着,目光相对,会心微笑。他的神情如暖暖的春风,她的神情如漾漾的春水。“拍的时候,你在想什么?”自从见到这张照片,女友就絮絮地问。“当时正在说话,哪里顾得上多想什么。”“那么,你们在说什么?”“不记得了。”他淡然道,“不过是一张照片,别太在意。”“你们看来可是真的挺好。”女友的神情带着些微微的惆怅。“那不过是一张照片。”他有些急了,“我现在就可以撕掉它!”“撕掉照片容易,可是你能撕掉那个人吗?”“我和她只是师生,至多算是朋友,”他气愤地说,“不信你可以去调查!”“有些东西连你自己都没发现,我又能够去查什么?”女友幽幽地说,“相信我,我绝不是无中生有。她很适合你,你也很适合她。你之所以和她没有故事,是因为你在有意识地为我负责,从而无意识地把她关在了情感圈外。”“你根本没见过她,怎么知道她适合我?”“不要以为这张照片不算什么,有时候,一句话语,一个动作,一声叹息都足以暴露一切。”女友指着照片上的他和她,“你仔细看看她的眉毛,她的眼睛,再仔细看看你的笑容,你的神情……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他沉默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追究起来,他真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她,也可以说是喜欢她。如果他有意让这种喜欢延伸下去,这种喜欢有可能会变成很喜欢,甚至是爱。“然而,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却从没有照过一张这么和谐的照片。”女友说着翻开了影集。果然,他和女友的每一张照片都带着些莫名其妙的生涩、紧张、惶恐和故作姿态。亦如他和女友所谓的爱情。“可是,你总不能为这样一张照片和我分手吧!”“那有什么不能呢?”女友静静地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无法更细致地分析,你也不要太违心地否定。这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他无语。

  二人终于分了手。当别人问为什么时,他们都保持缄默。是的,说出来谁会相信呢?一年多的朝夕相处和有意栽培竟然抵不过一瞬间拍下的一张随意的照片。后来,他真的和那个女孩结了婚。正如女友所说的那样,他和她彼此确实更为适合。他这才明白女友是个在情感上多么锋利和精明的女人,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的友谊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只有在暗房冲洗时才能目睹的爱情底片。

  他也方才明白:有时候关于心灵的某些事情,在某些人的视线里,一丝一毫也不能隐藏。>>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39 点击数:414


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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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36 点击数:642


        浪 漫 高 手

 

  我的一位朋友忙碌一天回到宿舍,看到桌上放着一个包装得极精美的大盒子。留言条上是她男朋友的字迹,写着:“赶快看,越快越好。”她好奇地拆开外面的包装纸,竟是一个装鞋的盒子。打开盒子再往里看,最上面是一朵娇艳欲滴的蔷薇花,下面衬着油绿绿的叶片,是她男朋友亲手在花园里采摘的。拨开蔷薇叶又发现下面藏着一只纸折的小帆船,白色的,船帆上写着:“让我们共度今生,好吗?”后面的故事我就不用再赘述了,少不了琴瑟声声信誓旦旦,总之就像每一个童话故事的结尾一样:公主和王子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的这位朋友在向我讲起这个故事时,那份幸福与满足溢于言表,任谁见了都会心生羡慕。然而这样的浪漫之于我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男朋友虽对我好,但却那么平淡,而且带着男性的理智。这种感觉在恋受之初只让我觉得寡味,好比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也想过要感化他调教他,怀柔与暴力兼施,各种手腕花样用尽,之后便可怜巴巴地等,盼着他能回心转意有所悟。有一次和他一起去送一个女孩回老家。火车启动的一瞬间,那女孩突然隔窗抓住她男朋友的手哭了出来。这只不过是一个月的小别啊。可见人家感情好到什么田地。我见之亦动容。红着眼圈向自己的男朋友望去,指望着能从他那儿找到感应,不想竟见这小子一脸甜笑,不知乐个什么劲儿。遂生出“孺子不可教也”的感叹,从此绝了浪漫的念头。

  后来,我们闹了一次别扭,挺严重的,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晚自习,下定决心从此不再理他。可就在“单身贵族”的日子坚持到第三天,一个个灿烂极了的花篮美梦般地来到我的身边,里面是象征着天长地久的十二朵红玫瑰,一个我念叨过好久可终究没舍得买的音乐盒也在这时奏响,最后是张小卡片——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我吗?眼泪任性地扑簌簌往下掉,装了几天的冷酷就被这点点滴滴的温柔化开了。这时候才知道,浪漫刻意追求不来,让遮遮拦拦的心自自然然地流露出真爱的时候,浪漫也就产生了。

  端午节那天,我说想吃荔枝,男友只是含笑不吭声。饭后他竟魔术般地变出一大盘子鲜荔枝,说是知我爱吃,事先就买好的。我乐得快晕过去了,一个人端坐在电视机前吃得不亦乐乎。吃完才想起荔枝性温,两斤荔枝被我一人独吞,明早起床必会起一嘴燎泡如何见人。心里一急便叫苦不迭起来。男友让我别紧张,说待他去取清火的灵丹妙药来。我支楞着耳朵听他在厨房里叮叮咣咣不知在折滕什么。蹑手蹑脚跑去偷看,发现他居然在熬绿豆汤。倚着门框看他跳上跳下,洗绿豆,倒水,点火,忙中偷闲又跑过来亲亲我,那份感动厚厚实实地几欲浸透我的全身。终于明白,应该有所悟的人正是我自己啊。人生一世,爱人不易,被人爱亦不易。一饭一菜中体现出的深情厚意远出山盟海誓来得更隽永、更真实。所谓的浪漫也决非鲜衣亮靴与轻车快马,而恰是对生活的一种达观的理解与认识。“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只有用心体验,才能拂去浮华,领会真情啊。

  悟到了这一层再去看自己的男友,方才发现他竟是一等一的浪漫高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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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34 点击数:394


            爱是一张纸
 

  那天在邮局寄信,我看见了邮箱前的那个男孩。
  他手里擎着一封信,雪白雪白的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他很认真地贴着邮票,浆糊涂得很均匀,不让邮票与信封相依相偎的时候翘起边,哪怕一点点。

  把信送进邮箱的时候,他的手突然停下。他发现封口不太牢靠,又用浆糊补了一下。再次投进信箱的时候,他却又突然将信收回,并匆匆地回到桌前坐下,用钥匙小心翼翼地将封口撬开。那虔诚的动作就像一个收藏家。用丝绒布轻轻擦拭一件珍藏多年的薄胎瓷器。

  男孩又将信仔细地看了一遍。似乎没有发现什么不妥,这才重新封好口,放心地投入邮箱。

  这是一个不易被人注意到的细节,我看后却十分感动。纯真的爱情就像一张洁白的宣张,看起来很轻,掂起来却很重。这张纸就像月亮下的一块温柔的土地,你可以用粒粒文字作为种子,撒播自己的渴望与希冀。

  爱是一张纸,一旦装进感情的信封,其正面必定写着挚爱与真诚,背面必定写着忐忑与激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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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4 18:29 点击数:347




我将快乐地成为他的新娘,用我们的一生呵护那个千纸鹤的誓言。
  大一的下半学期,宿舍里的女孩除了我都有男朋友了,因此宿舍有了共同的话题,每天都能听到她们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已的罗曼史。其实,这半年来我并不乏追求者,却很难找到那种感觉,不知怎样的男孩才适合我。
  一次,我同宿舍的女孩在校园里散步,有人问我为什么一直都不谈男朋友。我笑着说:“我不知道,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有谁能在三天之内为我叠一千只纸鹤,我就嫁给他。”她们不相信地问我“当真否?”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绝对当真!”大家一哄而笑。事后,我有些后悔,后悔不该随便拿自已的幸福开玩笑。
  日子还是那样平淡如往昔。有一天,打水回到宿舍,姐妹们一看见我,神秘兮兮地指着桌上的纸盒:“有个男孩给你的。”并催着我打开看看。在她们的吵嚷声中我撕开了包装纸打开盒盖,宿舍里突然变得很安静,每个人都惊呆了,满盒子五颜六色的纸鹤。我的心猛烈地跳动,从头到脚感觉火辣辣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翻了翻那些纸鹤,发现一封信:
  雪:你好!真对不起,我听到了你的那个“玩笑”,所以我叠了这些纸鹤送给你,希望你能喜欢。星期六6:30在你宿舍楼下等你。一个倾慕你已久的男孩。
  “可恶!”我把信揉成一团丢进了纸篓,姐妹们边安慰我,边解释她们没有向外说过我的那个玩笑。我苦笑着说:“这事和你们没关系。只怕......我这个玩笑开大了。”大家也没有再说什么。
  一连几天,我心情一直都不好,课也听不进,整个人无精打采的。那几天里同宿舍的姐妹也对我特别好,我真有点像个待嫁的新娘。
  星期六到了,我没有心情吃饭。一个人在宿舍里静静地换上了件白色的连衣裙,梳了梳披肩长发,虽然心里有一千个不情愿, 但我是个守信用的人。来到楼下,我向四周看了看,对面树下有个穿牛仔衬衫的男孩斜靠着树干抽着烟,很邪气地朝我点头微笑。我走到他面前,抬头迎视着他的目光,直到他灭掉了手里的烟。他先开口说道:“金雪......”“我们到外面去走走好吗?”我打断他的话。转身向校外走去,他默默地跟在了我后面。
  走了很久,他对我说:“我叫杜刚,国际贸易系的,比你们高一届。”我没作声继续往前走,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一个公园。他又开口道:“那些纸鹤整整叠了三天,叠得我手指都磨出泡来了。”
  “但是你的目的也达到了。”我毫不客气地说。
  “什么?我只想和你交个朋友。"
  “为什么不用别的方式,要利用我的那个玩笑。你为什么偷听我们的讲话,你懂不懂礼貌?"我很激动,恨不得把多日来的怨气全部宣泄出来。“对不起,我不会要你承诺什么的。”我更生气了:“你, 什么意思?想捉弄我吗?”我转身就走,眼泪夺眶而出。
  “金雪,相信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好好数一下那些纸鹤好吗?”我加快了脚步。
  回到宿舍,我打开纸盒,开始数那些纸鹤。一千只这么多,我不知道自已为什么要数,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件毫无意义的事。九百九十九只,不可能,一定是数错了,谁叫我心里乱成一团,难免会数错。于是,我又数了一遍,结果都是一样的。是的,我错怪了他,心里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几天以后,我找到了杜刚:“对不起。”
  他笑着说:“那天我只是碰巧听到了你们的谈话,也只想跟你开个玩笑,没想到你当真了。你气乎乎的样子像个受伤的刺猬,不过还蛮可爱的。”
  我感到自已的脸红了,低着头说:“你的手没事了吗?”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算什么?”我们相视而笑,他眼睛里闪过一抹温柔,让我有种温馨的感动,到那时我才发觉杜刚长得很帅,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尤其是他身上的那种不羁,更令我心动。
  很快,我们之间便有了新的发展——我们恋爱了。于是,后来的每个日子里都注满了我们爱的甜蜜,林荫道,操场的草地......都留下了我们爱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在期盼着那第一千只纸鹤了。在每一个特别的日子里,我都希望他手里捧的不是鲜花而是纸鹤。希望他送来的礼物和信中会有只纸鹤。
  终于,在我大学即将毕业时,我收到了第一千只纸鹤。当初,他完全有能力叠完一千只纸鹤的,可他是个又酷又帅又聪明绝顶的男孩,他利用第一千只纸鹤轻易地捕捉了我的心,现在终于收到了那只迟到了三年的纸鹤,完成了当年那个承诺。不久,我将快乐地成为他的新娘,用我们的一生呵护那个千纸鹤的誓言。>>阅读全文



本文发布时间:2006-05-23 19:21 点击数:654




  没有情书的年代        

  我想电子情书和传统情书更象可乐和红酒:可乐是用来解渴的,而红酒是用来品的;喝可乐是为了享受结果,而喝红酒是为了享受过程;红酒可以储藏,而可乐不可以。

  如果男人写给女人的情书和女人写给男人的情书最终能够和一本精美的婚纱照片珍藏 在一起,然后两个人在一个慵懒的午后,或者一个春雨潇潇的夜晚重温往事,一定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然而这一情景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在一个充斥着QQ、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年代,那种专门用来书写青涩的爱情故事的彩色信纸像没落的贵族一样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最传统、最古典、最富有想像力和最富有浪漫色彩的情书几乎要销声匿迹了。一想到这是一个没有情书的时代,我不禁感到有点悲哀。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那些相濡以沫数十载的老夫妇,还能找出一直珍藏着的情书,在字里行间搜寻当年的激情、热爱、思念和牵挂,我总是感动得要掉下泪来。可是我们这一代却什么都没有留下。
                                           
  电子邮件虽然在形式上和传统的情书几乎没有区别,但在精神实质上却全然不同。传统的情书是有灵性的东西:精美的信纸、独一无二的字体会让人不禁去联想他怎样在昏黄的灯光下冥思苦想,怎样在彩色信纸上一笔一划地雕刻文字,又怎样一遍遍撕掉重写,即使是对某个单词的修改也能体现出思绪的变化;一张薄纸不但印着她的指纹、散发着她香水的气息,还可能带着她的几滴泪痕……想想这其中的每一个钢δ┙诙忌⒎⒆赔袢恍亩奈萝啊6缱忧槭槲蘼畚淖侄嗝锤腥硕既狈π郧樯系纳8氖牵梢阅茄岫拙俚馗粗普程锨П椋挚梢阅茄岫拙俚厣境梦抻拔拮佟?br>
  如果一个人在信纸上把心上人的名字写了一千遍叫做浪漫,那么一个人在电子邮件上把一个人的名字copy了一千遍就只能叫做无聊。比如一个女子把数封情书焚为灰烬的场面是凄美而且悲壮的,那么在电脑上删除一百份情书只是在转瞬之间,而且可以不触动一根神经。

  手机短信虽然能传递最新鲜的思念,却总是在人感受到温暖的瞬间就被删除了,即使想保存些最令人感动的只字片言也是徒劳,因为它会不断地被随时变化的情感更新。

  短信传情就像是坐上一列单程的观光列车,你会时时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撼,却绝没有机会回过头来再品味一遍,时间久了,其间的精彩便也在记忆中褪去了。QQ则更像是一种感情快餐,无需为了某句情话冥思苦想、仔细斟酌,毕竟重要的并不是说了什么,而是瞬间的心灵感应,也许每句话在日后推敲起来都索然无味。   潮流总是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循环着。在书信传情的日子里,电子情书似乎是充满了时尚的浪漫,而在这个数字化爱情的时代,传统情书似乎又代表了一种更为深厚和悠远的爱恋。

  我想电子情书和传统情书更像可乐和红酒:可乐是用来解渴的,而红酒是用来品的;喝可乐是为了享受结果,而喝红酒是为了享受过程;红酒可以储藏,而可乐不可以。用最快捷的方式传递爱情、时时感受爱情的温暖固然是一种幸福,但是用一支笔去雕刻爱情、在不确定当中保持期盼之心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瞬间的心灵感动固然重要,珍藏着每一份刻骨铭心的感动直到老去又何尝不是一种最深刻的浪漫呢?情书如同两个人穿过浩瀚的感情森林时在树干上留下的路标,如果有一天你和这个人在感情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每一封情书都能够帮你回忆起爱情之路上的点点滴滴,也许能够帮助你找到回家的路。

  好在在众多的朋友当中,还有一个人在写情书。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她的时候,就会拿起笔,在信纸、病历纸或者任何他找得到的白纸上写上长长的一段,然后在下班的时候跑到马路对面的邮局去发信。他之所以不辞辛劳地这样做,只是因为她在信上说过:“收到你的信,我总是舍不得看,按捺着期盼的心情上完课,才带上你的信,爬到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在落日的光辉里静静地享受你寄给我的每一句话”。

  我相信,任何人在多年之后的一天读到这样一句话仍然会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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