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河,一条深水暗涌的大河。我沿着河边漫步,我向前向后都是禁区。向前是繁华的闹市,钢筋水泥铸就的铁青冷漠与。向后是牛羊欢叫的角落,有贫穷的眼神在麻木的望着天空。
我慢慢儿坚强地前行,我知道,自己只能前行。
我将强渡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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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蔡智恒是二十世纪末的火火网络作家,现在余火不断,读其小说,被烧得面目全非骨肉尽灰,那是痛快的死快乐的生,他的叙述智慧连我也佩服之至,因为我实在很很很吝啬自己的称誉之举的。
至于别人为什么称他为痞子蔡,我很疑惑,想来可能是称此者太纯洁了。纯洁是好的,但也是坏的,要看所衡量的标准而定,譬如,蔡卖关子,说他不爱你,他就会这样说:你假如是百万富翁,我会爱你,可你不是;假如你是妙龄女孩,我会爱你,可是,你只是一个老太婆···这是智慧的逗趣,而你,说把你看做老太,于是有点不高兴,甚至破口大骂,这种纯洁,难以接受大千世界的各种事物,实质只能是浅陋。
他也是个真情表达的不错的人,你读小说中的夜玫瑰没?没读就没有读我这篇随笔的必要了。那眼神也是用了正经八百的腔韵写的。这时的蔡让人感到是一个伟大的童男子。
看了蔡的照片,觉得他很帅,跟我有点相似之处——写到这里,我知道自己要遭人唾骂的了,骂的内容我都替读者想好了:你是何方小人,竟敢与我们的大作家相提并论!人不知自丑,马不知脸长!快去给你女朋友做饭去,免得晚上又被扯耳朵,要知道,耳朵是用来听别人说话的,不是用来扯的!
煮饭去了,读者,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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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身体一直不好,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病痛,沾不得冷水,一天早晚都拖着个药罐在熬草药,家里的担子全落在了妈妈的肩上。妈妈种了田地,养了猪和鸡鸭,整个人忙得像转过不停的砣螺,但她对我们依然关爱有加,总是会带给童年的我许多意外惊喜和快乐。有时,回家时她会突然陶出别人送她的几颗糖果赏给我,让馋嘴的我欣喜半天后还舍不得放进嘴里。每次上学,她给我穿得干干净净,甚至利用多余的彩色布头在我头上扎成个漂亮的蝴蝶结,让我在同学面前神气十足。后来,我和弟弟都读初中了,家里的开支越来越大,幸好爸爸的病好多了,妈妈农闲时就去城里捡破烂。原本漂亮、爱干净的她就整天在臭气薰天的垃圾堆里拔拉穿行。有一次,尖利的玻璃划破了妈妈戴了布手套的右手掌,伤口很深,鲜血染红了大半个手套,妈妈只到诊所做了一个简单包扎。两天后,我见到妈妈用白色绷带吊着个右手,用左手仍在垃圾堆上继续扒拉着一张张废纸。“妈”没喊出口,我的眼泪就直掉了下来。一直到弟弟高中毕业外出打工,妈妈才在我们全家人的强烈阻止下,没再捡破烂,我则考上了大学。
我靠弟弟打工和自己勤工俭学读完了大学,大学毕业后我成了一名高中教师,刚参加工作时,学校分给我一间四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我接了妈妈来作伴。妈妈就像我的保姆,每天为我洗衣买菜做饭。
每当结束了一天工作,疲惫的我走向家门时,温馨甜蜜之感如约盈怀,因为我知道在那扇门里我妈妈正在等候着我。打开门,我总会向屋里像儿时那样幸福地喊:“妈——”应声而出的定是妈妈急步迎来的身影和笑脸,随后,妈妈替我拿下公文包,倒怀开水,端上饭菜,热天打开电扇,冷天则将火炉移近我……
在妈妈回乡下的日子,下班后的我多次开了门就朝屋里喊“妈”,喊出口来我就暗自笑了,我怎么老是忘了妈妈回乡下了呢?进了屋,我仿佛听到了妈妈应声而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然而什么也没有,屋子里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我心里充满了惆怅和失落。我就拨通了老家村子里的电话,可是一想,电话不是咱家的,村里人还得跑半里路喊妈来接电话,于是就只好作罢。
后来,我相亲了。很多次赴约,我都执意让妈妈一起去。因为我喜欢做妈妈的“尾巴”。每次回家后,妈妈对男孩的表现都会多方评说。只有妈妈满意,这个男孩才有可能继续与我交往,在这个问题上,妈妈持一票否决权。
那时,因为爸爸在乡下,妈妈不可能一直与我待在一起。有一次妈来了,当妈妈踏进门时,眼里有了那么一丝忧郁和游移,因为我的家里坐着一位她素不相识的男孩——一位追我的男孩。为了消除妈妈对男友的陌生感,我通牒男友:要想追我须先过我老妈一关。男友嘴巴抹了蜜似地叫着“伯母”,手忙脚乱地端茶送水,直到妈的脸上有了笑。
再后来,由于距离太远,又调不到一块儿,男友选择了分手,我失恋了。失恋的时候充满了苦味,一颗心像掉在黑暗的枯井里沉睡千年,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给妈妈打了电话,当妈妈在我耳旁叫响我的奶名时,我唤了一声“妈——”,鼻子一酸,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妈妈急切地问我什么事,我只想放声大哭,但我忍住了,我只说自己想她了。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妈就来看我了。当我打开门,见到风尘朴朴满脸忧心的妈妈站在门口时,我喊声“妈”,扑倒在妈妈久违的怀抱里,任泪水潸然而下。妈妈为我擦干眼泪的那一刻,我的心变得异常安宁,失恋的创伤似乎一下子痊愈了。
也许是恋母情结,在众多追求者中,我选择了自小失去母爱的明结婚。婚后,我们生下了活泼可爱的女儿如如,这可累坏了妈妈。妈妈知道丈夫和我工资都不高,她就主动来帮我们带如如,还侍候我这个“月子婆”。见到妈妈满脸细汗地为我和孩子忙乎,我的心里真是惭愧。妈妈累得瘦了,黑了,白发多了,我和丈夫商量,买了“脑白金”等补品给她喝,可是她没喝就说:“不好喝,当不得我们农村过年磨的‘豆腐脑’。”死命让我们退了。我想将爸妈接到我家长住,可是妈妈对我说:“你有个弟弟在农村,我不能在女儿家养老的!”。
去年我搬进了一套四居室的新房子,我决心让二老在我家长住下来。不幸妈妈因心脏病住了院,后来还开了刀。毕竟年老了,整个人一下子衰弱下去,像秋风中的一茎枯草。那张暗无血色、皱纹深深的老脸上写满了她一辈子的辛酸和苦痛,包含了对我无私的付出啊。梦中好几次,我以为自己再也不能喊“妈”了,妈已离我远去了,醒来我泪流满面。妈妈出了院,就住在我家。大病初愈的她白发满头,步履蹒跚,门牙还掉了一颗。我、丈夫和爸爸轮流陪着她。然而她总是很不习惯,她常常闲不住,自己偷偷地洗碗、洗菜、抹桌子等,全家人制止不住。有一次吃饭前,她捧着一叠碗想放到餐桌上,摔了一跤,碗碎了,人跌倒了,我赶忙扶起她,问她摔疼了没有。她却脸红了,不好意思似地笑了笑,然后长叹一口气,幽幽地说:“老了,没用了。”当天晚上,妈妈就提出要回农村老家去住。我当然加以拒绝,乘机提出让她和爸在我家长住下去的事,可是妈妈根本不同意,我磨了半天嘴皮还是没有用。最后我生气了,我对妈妈说:“你究竟为什么不肯长住我家?是我们哪点对你不好?”
妈妈这才告诉我说:“闺女,你对我很好,你兄弟一家也没什么值得我担心的。你想想,你刚买了房子,花了那么多钱,我们老了,病了,根本不能帮你做什么事了,连扶扫把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们不能增加你的负担啊!”
听到这里,我泪眼朦胧。我哽咽着叫了一声“妈”,告诉她:“做女儿的,不求您帮我做什么,因为您已帮我一辈子了。正因为有了你,才有了我一生的幸福。我只愿每天能见到实实在在的您,只愿我还能够对着健健康康的你喊声‘妈’,那我就觉得无比幸福了。”
如今已风烛残年的妈妈,给了我平凡而持久的幸福。我把我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用来陪伴她,只为多喊她老人家几声“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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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加拿大女作家艾丽丝门罗的《巧结良缘》,明白两点:1、写作要根于自己的现实;2、故事的韵味要切合当代人的审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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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飘带(长篇散文)
代 序
我时常感到,作为一个人的渺小。如一棵无名小草,却无草的顽强坚忍;如瞬间飘逝的烟雾,却无烟的轻透洒脱;如迂回百折的水流,却无水的深阔宁静。
人,又是怪物,是红尘烟火熏蒸了的欲望之体。
人世常常是罪恶与快乐交织的宴会,眼泪与鲜血变替的舞曲;有观看海天一色的自况开怀,更有人鬼合一的人性追索。
于是,我很惧怕,一种带着深深厌恶的惧怕感——惧怕外界的一切事物。我把自己藏在这个渺小的人壳中,在昼夜交替的光阴里,时常迷失了自己。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谁又是自己,我在做什么,什么又值得我去做。我的灵魂只是一记无形无色的飘带,它轻盈空灵,在梦的世界里飘摇,艰于呼吸;在无知觉的意识里变幻,难以触摸。它又是慵懒轻浮的,落不到结实的地上,永远在一个无方位的时空里存在,徒费卑微的心力。
蓝色,那是曾经的希望,希望过去便是血的红色,是流血的心怀,越过红色,便是黑色,黑色是高贵的体现,代表死亡。我觉得,死亡是人生最高尚的目标,最完美的归宿。它应该是自然来临的,包括猝然赴死。
不想死亡的人,他活得太累,因为他觉得人生有太多留恋的东西,这类人,与我分享不了心事;像我,不惧怕死亡,似乎失去了生的欲望,所以总是郁郁寡欢,即使是阳光明媚的美好日子,心里照不进一丝阳光;我也不盼望死亡,因为在那个死去的世界,也许又是无尽的无奈和我所厌恶的又一个红尘,何必呢?我信佛中的轮回。
此时,我将以脆弱的文字,记下我在这个尘世里灵魂的舞迹——看死亡的飘带如何无望地挣扎飘舞。我知道,舞迹的尽头,必定是静美的死地,而我依然心怀当初的:愿望:那儿会是灵魂的安息之所,爱情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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